深圳市润德丰大药房管理有限公司翻身店等3家药品经营企业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我局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的有关要求,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现予以公布。企业应在责令整改通知下发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整改,并向所在辖区局报送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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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DA0228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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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GD-016-SZ -1211 |
深圳市润德丰大药房管理有限公司翻身店 |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49区自由路137号燊达广场A栋一楼A101-102号商铺 |
2017年3月7日 |
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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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cb0221483 |
C-GD-016-SZ -0471 |
深圳市广安利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大鹏新园街分店 |
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街道新园街22号1楼 |
2017年5月25日 |
1、处方药开架销售; 2、销售记录不完整 ,未由计算机生成,销售药品未打印销售凭证; 3、未使用计算机系统记录数据 |
3 |
粤CB0205175 |
C-GD-014-SZ-0983 |
惠州市天安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龙岗杨梅岗连锁店 |
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龙岗社区杨梅岗新村金峰路9号 |
2017年5月22日 |
处方药开架销售 |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