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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舟共济硬核抗疫,深圳各区惠企政策(部分)

在抗击新冠疫情这场战斗中,深圳各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抗疫防控工作的部署安排,出台一系列扶持区内企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帮助各区重点行业和民营中小企业积极应对因疫情带来的生产经营困难,与企业同舟共济,共克时艰。本文将分别介绍福田、罗湖和南山三个区的相关扶持政策。 


福田区:11条硬核措施与企业同舟共济

福田区推出的扶持政策包括租金减、税收免,专项资金支持,贷款贴息等11条:

一、租金减免支持

区政府、区属国有企业物业对符合条件租户2020年1月份减租金50%、2月份租金全免,3月份减租金50%。 

二、生产经营支持

  对有效应对疫情实现平稳发展做出贡献的企业,在2020年产业资金政策中予以专项支持;对企业疫情防控期间签订的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货物运输合同等依法缴纳的相关费用给予补贴。 

  三、贷款贴息支持

2020年2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获得银行等金融机构新增贷款(展期视同新增)的企业,按6个月贷款实际支付利息的50%,给予总额最高20万元的贴息支持。 

  四、融资支持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企业予以新增贷款或对到期的贷款予以续贷或展期,协助企业渡过难关或帮助企业实现平稳发展。 

  五、贷款保证保险支持

对协助辖区企业得到银行贷款的保险机构发生的风险予以最高50%的补偿,每家机构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六、核心人才支持

辖区内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积极抗击疫情、坚持创新创业,为企业核心员工购买“核心人才综合险”的,在《深圳市福田区支持科技创新发展若干措施》中“科技保险支持”支持金额的基础上,额外增加10万元额度的保险费用支持。 

  七、攻关项目支持

对2020年获得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急防治”专项项目支持的辖区企业,给予省、市支持金额50%、最高200万元的配套支持。 

  八、劳动用工支持

对有序组织员工复工复产、恢复经营且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的员工社保支出,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专项支持。 

  九、招工支持 

对积极协助企业解决招工难问题,帮助企业招工,恢复生产的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专项支持。 

  十、服务支持

与深圳市贸促委建立联动工作机制,集中收集企业开具“不可抗力”证明的需求,协调开通绿色通道,帮助企业减少损失。

  十一、叠加配套支持

  对上级政府出台的防疫期间惠企政策与本政策有重叠的,企业可叠加享受本区政策。对上级政府出台相关政策要求区级配套支持的,依照要求予以配套,最大限度支持企业。 


罗湖区:十大举措促政企共济共战疫情

  为共克时艰战疫情、稳企稳岗稳信心,罗湖区制定了“五个亿元计划”、“五个专项服务”十条措施: 

一、亿元防疫补贴计划

向辖区中小企业发放防疫物资或防疫补贴,总额不低于1亿元。 

二、亿元租金减免计划

对承租区政府、区属国有企业物业和人才住房的企业,免除2个月租金。鼓励倡导非国有企业参与减免物业租金行动。租金减免总额不低于1亿元。 

三、亿元稳企援助计划

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酒店、餐饮、旅游、零售等行业,给予紧急援助资金不低于1亿元。后续视情况扩大援助行业范围。 

四、亿元融资扶持计划

为辖区企业融资提供贴息和增信支持,鼓励金融机构扩大对辖区企业授信、发放不还本续贷贷款,降低融资成本。融资扶持总额不低于1亿元。 

五、亿元稳增长奖励计划

对发挥稳产扩产作用、拉动上下游产业发展的重点企业,给予专项奖励不低于1亿元。 

六、防疫指导专项服务

搭建防疫互助平台,收集和对接防疫物资供需信息,协助企业采购防疫物资,完善防控措施,调配相关物资支援企业。 

七、政务直通专项服务

对上级有关依法依规延期缴纳社会保险费、延期缴纳和减免税款、降低公积金缴存比例、降低用电成本等新措施,专人负责、绿色通道、高效落实。

八、银企对接专项服务

组织各种形式的银企对接,协调金融机构加大支持力度,落实国家相关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不断贷、不抽贷,全力协助企业稳定现金流。 

九、劳务用工专项服务

建立用工信息供需对接机制,加快落实灵活用工方式,加大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力度。 

十、司法援助专项服务

设立服务热线开展应急公共法律服务,为企业提供法律纠纷调解服务,协助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南山区:多措并举抗击疫情

南山区扶持企业抗击疫情的政策措施包括: 切实解决企业因疫情面临的实际困难,与企业共渡难关,在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扶持措施基础上,南山区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减免企业租金负担 

  区政府、区属国企物业对符合条件的租户企业,免除2020年2月份、3月份租金。对2020年2月至3月期间,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减免租金的园区运营机构,按照实际减免租金的50%予以专项支持,单个园区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实施商业企业租金补贴,对符合条件的住宿、餐饮、零售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按企业2020年2月至3月期间实际支付租金的3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二、提供专项金融支撑

  对2020年2月至4月期间,获得银行等金融机构新增贷款(展期视同新增)的企业,按6个月贷款实际支付利息的70%给予贴息支持,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2020年2月至4月期间,为辖区企业贷款融资产生的担保业务提供风险分担,按最高50%的比例为合作担保机构分摊风险,最高代偿金额3000万。(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鼓励辖区金融机构为受疫情影响企业开发特色金融产品、设置专项信贷额度、给予专项利率优惠、开通审批绿色通道、予以还款展期宽限、减免罚息等支持。 

  三、保障物资稳定供应

支持防疫物资生产企业扩大产能,对辖区生产有关应急防疫物资的企业,按其2020年2月至4月合计产值较去年同期产值增长部分的一定比例给予专项支持,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2020年2月至4月期间保障居民粮油、肉类、蔬菜等民生必需品供应的企业给予专项支持,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四、加大援企稳岗力度

对按政府要求有序组织员工复工复产、恢复经营且不裁员或少裁员的辖区“四上”企业,按其2020年2月份企业实际缴纳社保金额的1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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